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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审批函﹝2018﹞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截止2018年6月30日),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已通过山西省教育厅组织的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高等学校在聘在岗教师。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不需再申请。
二、体检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5号)执行,在运城市中心医院或运城市第一医院进行体检,请<?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高等学校中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其普通话不做要求。
四、岗前培训要求
高等学校中除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的人员外,须参加山西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须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六、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提交的材料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务于2018年6月7日-12日(7:00-24: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在承诺书签上本人姓名。该系统只在规定时间开放报名,过期无法补报。
2.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不盖章)。
3.下载《山西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并到运城市中心医院或运城市第一医院体检(须有体检合格结论并加盖体检医院章),提交本人体检合格表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最高学历为本科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学信网提供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本人《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9.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教授、副教授需提供本人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本人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的正面免冠1寸照1张。网上报名照片、体检表及本人提交的正面免冠一寸照片须一致。
11.人事代理聘用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是聘用三年以上专任教学人员,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与学院签订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9月-2018年6月)(合同原件在人事处);(2) 省、市或县人才代理机构(或在读博士就读的院校)提供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3)申请人提供任教3年的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授课计划或课表、教案等)(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到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任教材料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格式在附件1、2下载。 任教材料由所在系(院)部审核盖章后,于6月11日由申请教师个人到教务处审核盖章。
12.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复制或缩印到一张A4纸的正反两面。
七、工作要求
1.请申请教师务必于2018年6月7日-12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
2.6月11日-13日申请教师将需提交的材料交到人事处(1218办公室)并进行现场确认。每位申请人准备两个纸质档案袋,一个装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一个装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证件复印件等;如需提交教案,教案用绳打包。档案袋与教案上注明“运城学院+系(院)部+姓名”。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联系人:刘芳丽
联系电话:0359-2090084
附件1:运城学院人事代理聘用教师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任教材料.xls
附件2:运城学院教案格式.doc
附件3:山西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人事处